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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城市租30輛車 賣車詐騙350餘萬元
2020-04-26 20:20:29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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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4月26日訊(記者 趙紅星)把租來的車賣給別人?原來租賃是假詐騙是真,男子出售抵押30輛租賃車輛,詐騙他人350餘萬元。

警方審訊犯罪嫌疑人。圖片由警方提供

  2019年末,大慶市讓胡路區某租車行來了一位姓沈的顧客,一次性租走了4輛高級轎車,分別是豐田酷路澤、奔馳、別克。而且租期都比較長,大約都是一個月甚至兩個月左右,但是一直未歸還。沈某一直是以疫情為由,小區封閉管理,所以這些車輛無法歸還。

  車行老板根據被租賃車上的GPS裝置,陸續找到了3輛車,但還是有一輛車行蹤不明。車行老板與租車人沈某取得聯系,把其中3輛車陸續追回。但是在2020年3月15日左右,未追回的奔馳車上所有GPS全部離線,與沈某幾次溝通無果後,車行老板到大慶市公安局龍南分局報警。

  經過偵查和車行老板提供線索,在租車行同行微信群內,發現沈某從2019年7月份開始,陸續在哈爾濱、長春等地,租去大約30輛車,至今未歸還。鑒於案情重大,龍南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開展詳細偵查,經過10餘天的分析調查,專案組確定了涉案車輛的位置在遼寧鞍山,偵查員趕赴遼寧鞍山。4月9日,偵查員在起獲涉案車輛奔馳車的同時,發現沈某已經於當日返回大慶,龍南分局及時將沈某抓獲。

  沈某落網後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交代其自2019年7月份至今以租賃車輛為名,出售抵押30輛租賃車輛,變賣所得贓款共計350餘萬元。

  原來犯罪嫌疑人沈某,曾經營過小額貸款公司,熟悉車輛抵押貸款方面的業務。開始時,他想以租車為由抵押套現,然後進行資金的周轉和日常的消費。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出現資金鏈斷裂,後來他就把租來的車賣掉變現。沈某在哈爾濱、大慶、長春三地作案,每個城市只選擇一個租車行。而且沈某在租車時從不還價。例如:豐田酷路澤每天租價1000元左右,租車行要價1300元,沈某也不還價,你說多少錢我就租多少錢。

  如果租車後只有租賃合同,想要把車抵押或者售賣是不可能的。但沈某是如何做到的呢?經了解,沈某在租車後,制作假的車輛購買合同或抵押合同,包括車輛所有人的假身份,在出售或者抵押車輛的時候,價格偏低,誘導買家上當。而實際車輛市場價值都在五六十萬,上百萬,甚至更高。但實際上沈某以每臺15萬左右出售。

  目前,該案件涉及大慶、長春的車輛已全部追回,哈爾濱車輛也被陸續追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購買二手車時,一定要認真檢查車輛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真實,不能貪圖便宜,如發現疑點,請及時撥打110報警。租車行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范,不要給別有用心人以可乘之機。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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