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7日訊(姚帥 記者 趙紅星)27日,記者從牡丹江西安分局了解到,一男子為吸毒,光天化日下砸車玻璃行盜竊,一日內連續作案三起,民警將其抓獲後發現,嫌疑人原來是二次進宮曾因砸車盜竊被判刑。
4月19日13時、14時、17時許,牡丹江市西安公安分局火炬派出所連續接到轄區3名居民報警,稱其停在路邊的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被盜案。
白天公然砸車玻璃進行盜竊,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西安分局刑事偵查大隊聯合火炬派出所開展案件調查。經現場勘查,民警發現這3起砸車玻璃盜竊案件作案手法相同,疑似為同一人所為。於是對這3起案件進行並案偵查,通過現場周邊走訪、調取視頻監控,民警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及行動軌跡。4月19日晚,經周部署,民警在西安區一旅店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劉某交代了其曾於2018年9月因砸車玻璃盜竊被判刑,2020年2月29日刑滿釋放後,一直無事可做。後因吸毒缺錢而重操舊業,分別於4月7日,4月9日,4月19日,尋找停放在道邊車內有財物的車輛。用事先准備好的彈弓打壞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的方式,先後作案5起,盜竊7200元人民幣,8500泰銖,1部苹果7手機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警方提醒:停車時,要盡量選擇有專人看管、安防措施嚴密的停車場或有監控覆蓋的區域停放。離車後,應將車內手機、錢包、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隨身攜帶,較大件的貴重物品應設法轉移或作隱藏處理,切忌暴露在視線之內,以免犯罪分子見『財』起意,使財物、車輛造成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