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17日訊 16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省生態環境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了《黑龍江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到2020年7月22日。
《辦法》指出,舉報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實並予以罰款處罰或者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者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可獲得500元、2000元、5000元獎勵。舉報長期嚴重超標偷排污染物、跨區域傾倒危險廢物數量巨大等環境污染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可給予舉報人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