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日訊 記者從市農業農村局了解到,9月1日起,我市將全面執行《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加強農用薄膜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農用薄膜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其在增加農作物產量、提高品質、豐富農產品供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地區農用薄膜殘留污染嚴重,成為制約農業綠色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據了解,《農用薄膜管理辦法》於2020年4月24日經農業農村部第7次部常務會議通過,並經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同意,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的農用薄膜。鼓勵和支持生產、使用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農用薄膜使用者應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撿拾田間的非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廢棄物,交至回收網點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者焚燒。農用薄膜生產者、銷售者、回收網點、廢舊農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業或其他組織等應建立健全農用薄膜回收利用體系,推動廢舊農用薄膜回收、處理和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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