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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氣象局:非法發布公眾氣象信息情節嚴重最高罰兩萬
2020-09-04 09:55:43 來源:生活報  作者: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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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9月4日訊 3日,有讀者向生活報反映,一些直播平臺或自媒體未經授權轉載氣象信息進行『合成加工』對外發布。對此,省氣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非法發布公眾氣象信息,情節嚴重要罰款。

  3日19時,記者在某直播平臺上看到,某旅行社賬號一男一女正在直播臺風的『最新消息』。『伊春馬上就晴了,中心點現在在北移。』『哈爾濱還有三個小時就到了。』『哈爾濱大概10點鍾會來。(臺風)不去綏化了。』而記者當晚從哈市氣象臺了解到的信息是,哈爾濱3日20時前後雨勢會有所減弱,與該主播的說法並不一致。記者了解到,這個賬號所傳播的氣象消息,並沒有得到我省氣象部門的授權。

  省氣象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無論公眾使用,還是單位企業傳播氣象信息,都要依法依規。《黑龍江省氣象信息服務管理條例》規定:『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網站等媒體或者信息服務平臺不得傳播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以外的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布的公眾氣象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傳播公眾氣象信息時,不得更改信息內容和結論,不得傳播虛假信息和通過非法渠道獲得的信息』。『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傳播公眾氣象信息時,更改信息內容和結論,或者傳播虛假信息和通過非法渠道獲得的信息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