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報9月17日訊 隨意設私人碼頭、公務碼頭搞經營、閑置碼頭大煞風景……13日,生活報刊發了哈爾濱松花江沿岸碼頭亂象調查的稿件,引起市民關注,一些市民致電本報表示:沿江是公共資源,如此多的碼頭是誰批准設置的?碼頭如此混亂到底該誰來管理?連日來,記者采訪了能夠涉及對沿江碼頭有監管職能的海事、交通、水務、市場監管、城管以及執法等多個部門,但是在采訪過程中,這些部門紛紛拿出一些說法和依據,還有的出示文件,以此來證明不在自己的監管范圍內。似乎一個沿江碼頭,游離在哈市職能部門的監管范圍之外?
哈市海事局:
負責給船舶『落戶』
針對碼頭的管理,記者首先找到了哈爾濱市海事局了解情況。對方表示,他們對手續齊全、符合國家標准的船進行審批,以及對江邊碼頭的安全性進行審核,他們相當於給船『落戶』,可以航行了,目前給松花江哈爾濱段沿線審批了70多艘船只。該負責人表示:『船舶哪裡該停靠哪裡不該停靠,哪裡能設碼頭哪裡不能設置碼頭,不在我們的管轄范圍。如果涉及經營問題,應該由主管經營的部門管理,也不在我們的管轄范圍。』
哈市交通局:
只管營運船舶
16日,哈爾濱市交通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交通部門對江面上營運的船只進行管理,其他船只不在管轄范圍。對於部分碼頭的船只從事餐飲並提供游江服務的情況,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將進行核查,之後給記者回復。截至發稿時,這位負責人並未給記者回復。
哈市市場監管部門:
近幾年沒給碼頭發過餐飲許可
記者采訪中發現,沿江多個碼頭雖然沒有掛幌,但是多家碼頭表示可以就餐、承辦酒席。記者從哈爾濱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獲悉,他們這幾年沒有給江邊碼頭頒發過餐飲經營許可,碼頭上不允許開飯店。據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除了『大船匯』有營業執照外,其他碼頭都沒有。至於為何『大船匯』取得了證書,該負責人並未過多說明。
哈市城管執法局:
違法建築物由水務部門管
碼頭上有違建,執法局有執法職能,可以對違規碼頭進行執法嗎?對此,哈市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表示,2012年,哈市政府發布的《關於建立查處違法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第11條規定,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進行拆除。據工作人員介紹,水行政主管部門指的是水務局,也就是說,由水務部門管理。
哈市水務局:
應由哈市城管局牽頭整治
隨後,記者又采訪了哈市水務局部門,該部門提供的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松花江城區段江面及岸線環境綜合整治有關事宜的通告》解讀,發布日期為2019年8月1日。該文件規定,按照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部署,由哈市城管局牽頭,道裡、道外、松北區政府為責任主體,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全面整治哈市松花江城區段環境秩序。哈市水務局的相關負責人認為,沿江整治涉及不同內容,不同內容由不同部門管理,但是總體上是城管部門牽頭。
區級相關部門:
由海事部門負責
由於松浦大橋下面停放了三艘躉船,屬道外區管轄范圍,當地政府的相關負責人出面分別與區級各部門進行了諮詢,得出的結論是由海事部門負責。
采訪中,多個部門都認為沿江整治應該由城管部門牽頭。
16日,記者與哈爾濱市城管局取得了聯系,得到的答復是,該局2019年確實參與了沿江碼頭環境整治工作,當時是市裡確定的由城管局牽頭多個部門參與,但是當年整治工作已經結束了,城管部門對碼頭沒有日常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