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28日訊 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通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使人民群眾共享國有企業發展成果。日前,我省印發黑龍江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根據方案,通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按照國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符合條件的企業國有股權劃轉工作。
劃轉范圍:將我省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范圍。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劃轉比例統一為納入劃轉范圍企業2017年11月10日國有股權的10%。劃轉對象涉及多個國有股東的,須分別劃轉各國有股東所持國有股權的10%,並由第一大股東牽頭實施。原則上多個國有股東中持股比例最大者為第一大股東,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國有股東牽頭實施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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