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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哈爾濱基本醫保待遇提高30元 明年個人繳費標准由300元提高至310元
2020-09-28 10:36:00 來源: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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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9月28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醫保局獲悉,23日,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教育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提高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待遇。

  一、財政補助又提高了

  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新增3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50元。2021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至310元。

  二、個人負擔進一步降低了

  自2021年1月1日起,成人居民在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分別由55%、70%、75%提高至60%、75%、80%,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由55%提高至60%。

  三、醫療救助資金資助參保范圍擴大了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資助,享受困難人員待遇標准。

  四、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認定流程簡化了

  簡化了『兩病』患者門診用藥保障申報認定流程,對未通過特殊慢性病認定且已明確診斷為『兩病』的患者,直接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確保將符合『兩病』條件的困難群體及時全部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

  五、參保繳費期及待遇期更加明晰了

  (一)9月1日至12月20日參保繳費的,享受財政補助,待遇期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12月21日至3月31日參保繳費的,享受財政補助,待遇期為自繳費次月起至當年12月31日。

  (三)4月1日之後參保繳費的,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資金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次性足額繳納,待遇期為自繳費後3個月(含繳費當月)至當年12月31日。

  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含90天)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按規定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新入學大學生按照規定繳費的,自入學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