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28日訊 記者從27日召開的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我省大幅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城市低保標准提高到604元/人月、農村低保標准提高到4395元/人年,標志著我省城鄉低保保障水平實現了十四連增,並將惠及全省149.32萬城鄉困難群眾。新的保障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提標資金從今年的1月1日起補發。
省民政廳副廳長魏峰在發布會上說,為了確保困難群眾生活不因疫情產生大的影響,今年我省在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標准工作上加大力度,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提高全省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的方案》。按2019年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長幅度提高城鄉低保標准,2020年城市低保標准由573元/人月提高到604元/人月,農村低保標准由4017元/人年提高到4395元/人年。今年提標幅度較大,城市低保標准比去年3%提高了2.4個百分點,達到5.4%,農村低保標准比去年3%提高了6.4個百分點,達到9.4%。提標後,城市低保標准佔2019年我省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32.7%,農村低保標准佔2019年我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35.2%。
同時,集中供養人員供養指導標准按照不低於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80%確定,分散供養人員供養指導標准按照不低於集中供養指導標准的70%確定,2020年我省城市特困集中供養指導標准由16828元/人年提高到17736元/人年,分散供養指導標准由11780元/人年提高到12420元/人年;農村特困集中供養指導標准由9134元/人年提高到9996元/人年,分散供養指導標准由6394元/人年提高到7008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