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9日訊(梅廣欣 記者 劉嘉)9日,記者從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切實樹立排污許可證在環境監管制度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堅持把排污許可證作為企業守法、行政執法、社會監督的根本依據,哈爾濱市出臺《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實施行業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以排污許可為標准的全方位行業綜合治理。
《工作方案》明確,按照國家落實排污許可制的有關要求,本著新老有別、責任到位、統籌兼顧的原則,通過實施清理整頓,查擺問題、規范經營,打擊惡意違法行為的同時,堅持以改革的精神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加強政策幫扶,落實『六穩』、『六保』工作要求;通過建立排污許可管控清單,將排污單位應落實的主要環境保護要求全部納入排污許可管控范圍,推動排污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改善區域環境質量;通過分類施治,創新管理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舉措,統籌疫情防控、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實現改善生態環境與優化營商環境雙贏。
為確保行業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真正落實『持證排污,依證監管』,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在《工作方案》發布後,將在全省率先推行排污許可管控清單管理模式,打造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體系。
責任編輯: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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