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0月21日訊 近日,經哈爾濱市政府同意,哈市財政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應急工程資金管理的若乾意見》(簡稱《意見》),進一步規范哈爾濱市政府投資應急工程項目管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意見》規定,在投資決策方面,擬按照應急工程方式建設的項目,由項目主體根據匡算投資規模履行相應的市政府決策審批程序;在預算編制方面,由項目主體以市政府審定匡算投資規模為限,按照『無利潤、各項取費均按下限』方式編制預算;在預算變更方面,如項目主體認定預算不足需增加,由該應急工程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及專家進行評估論證並出具書面意見,重新履行政府決策程序;在工程結算方面,由項目主體在工程實施完畢後2個月內完善全部相關手續並報送結算評審,市財政在1個月內完成結算評審;在資金撥付方面,根據審定的工程投資預算,以30%比例為上限撥付啟動資金,根據項目主體確認的完成投資(不超過市財政審定投資預算或市政府核增後的總投資額),以70%比例為上限(綠化項目60%、橋涵項目80%)核撥進度款,根據結算審定額依規支付尾款(不預留質保金)。
責任編輯:姜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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