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1日訊 記者了解到,10月19日起,根據《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大慶市對於申請轉移登記或者變更遷出的機動車,按查驗項目中注冊登記規定的項目查驗,『車輛品牌和型號』項目除外。
新規實施後,對貨車和貨車底盤改裝的專項作業車、帶駕駛室的正三輪摩托車及總質量大於750kg的掛車,需要查驗整備質量。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業務負責人介紹,以上車型不論是新車還是二手車交易,都要先由機動車檢測機構出具有關整備質量的報告單,報告單需由檢測機構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檢測站公章,如果沒有這個報告單,以上的貨車、掛車等車輛,都無法辦理落戶或是過戶。
新政實施後,機動車檢測機構在查驗整備質量時,如果實際載重和車上標記的載重,超過一定范圍,就會出具不合格報告單了,這類不合規的車輛也就無法辦理轉出、轉入等業務,這從源頭上控制了超載,並使其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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