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網10月29日訊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大慶廣播電視臺交通廣播《四大幫辦在行動》節目共同設立『四大幫辦調解工作室』,每周播出『訴前調解在行動』專欄,幫辦記者『無敵』全程見證調解過程。
轉眼到了十月,金燦燦的秋天收割季,然而這起調解案件卻發生在綠油油的春天播種季。
案情介紹
田某家住肇源縣新站鎮,2019年5月受僱於某糧食種植公司,自帶插秧機為其插秧,插秧工作於當年6月底結束,涉及插秧款總計51580元。該公司為田某出具一張欠據,但是遲遲未給付插秧款。
今年6月,田某一紙訴狀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肇源縣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案情並征得當事雙方的同意之後,決定對此案進行調解。
法院調解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人們生活恢復正常,原告田某也出海打工,所以庭審當天,他委托了代理律師來開庭,而被告方即糧食種植公司則派出相關負責人親自到場進行了舉證質證。
庭審過程中,被告方提出,原告在工作期間已經從被告處借出了一萬五千元,應當從總欠款中扣除這部分,原告的代理律師對該事實並不掌握,而因為原告出海了,短時間內又無法聯系上他,這可怎麼辦呢?

肇源縣法院立案庭審判員李佳音當即建議,對於有異議這部分錢款等核實清楚了再另行開庭處理,沒有異議的部分現在處理。法官的意見得到了庭審現場當事雙方的認可,很快在法官從中協調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原來,被告已經准備好了要付給原告的錢,並當場就進行了給付。
記者手記
拖欠了一年多的插秧款,對於沒有核實清楚的日後核實,沒有異議的三萬六千多元立即給付。法官在調解過程中隨機應變,靈活機動,讓當事雙方都滿意。足以見得,相對來說更加溫和的調解程序更容易讓原被告雙方接受,也更容易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這家糧食種植公司的負責人也是一位性情中人,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不墨跡不推脫。眼下正值秋收,祝福所有的農民朋友都能有個好收成。
來源:大慶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