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9日訊 前不久,記者從大慶市東湖公安分局了解到,大慶市九月末到十月初期間,在東湖公安分局轄區內接連發生3起以吉普車三元催化器為侵害目標的盜竊案件,經串並發現大慶市城區內發生了多起同類案件。
案件發生後,東湖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責成分局刑偵等相關部門放棄十一假期休息全面開展攻堅。最終,東湖公安分局民警抓獲了犯罪嫌疑人。

案件連發
三輛汽車配件被盜
事情要從今年的9月28日說起。
當天早晨,東湖公安分局轄區內居民於女士下樓准備開著自家的轎車去上班,可當她走到乘新三區30號樓附近自己家車停放的位置時,發現車有被動過的痕跡。
於女士仔細查看後發現,車輛固定三元催化器的螺絲被擰掉了,固定三元催化器的連接線也被掐斷了,三元催化器不翼而飛。
據於女士介紹,她家的這輛白色現代IX35轎車,是2015年買的,被盜走的三元催化器汽車零件的價格大約在3000元左右。
於女士發現車輛的汽車三元催化器被盜後,便立刻到東湖公安分局報警。
據了解,在於女士的汽車零部件被盜後,東湖公安分局又接連接到了兩起同類案件報案。

全面攻堅
抽絲剝繭鎖定嫌犯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東湖公安分局民警接到轄區居民報警後,便立即趕往事發現場,對現場進行勘驗,並對周邊進行摸排走訪。
因事發在十一假期期間,分局領導更是高度重視,責成刑偵等相關部門放棄十一假期休息,加大偵查力度,對此案件展開全面攻堅。
同時,研判大隊針對此類警情開始梳理,發現全市發生了多起此類案件,且被盜的車輛均是現代IX35汽車,作案手段屬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為。
隨後,東湖公安分局情報研判大隊通過對所有犯罪現場的情況進行梳理,調取案發現場的監控視頻等手段,經過對模糊視頻的追蹤、比對,最終確定了有前科人員彪某、任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審訊深挖
涉案金額近10萬
確定犯罪嫌疑人後,東湖公安分局民警對該案犯罪嫌疑人展開抓捕。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10月6日18時許,東湖公安分局民警在市局相關部門的支持下,在大慶市東風新村一日租房內將犯罪嫌疑人彪某、任某成功抓獲。
經警方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彪某、任某對其二人在大慶市、哈爾濱市等地盜取現代IX35汽車三元催化器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深挖,破獲發生在大慶市的同類案件21起,涉案金額近10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若情節嚴重
或將被判無期徒刑
那麼,盜竊罪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本報記者采訪了東湖公安分局的民警。
民警介紹說,盜竊罪量刑標准如下:盜竊公私財物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幾種情況:即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