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9日訊(田鳳嬌 記者 馬悅)29日上午,伊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伊春市城市綠化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

據悉,《伊春市城市綠化條例》是規范伊春市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的首部地方性法規,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實施,對於建設綠色宜居宜業宜游的城市形象、推動伊春市城市綠化事業健康發展,推進『生態立市、旅游強市』建設,助力國家級森林城市創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發布會強調,宣傳和貫徹實施好《條例》要從助力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條例貫徹實施重要性的認識。要從提高城市綠化管理水平、改進工作方式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執法能力建設。要從大力宣傳生態文明的高度,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
發布會指出,要切實深化對《條例》頒布實施重大意義的認識。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從生態文明建設和依法行政的大局出發,把城市綠化管理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履行職能職責,切實增強做好城市綠化管理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努力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良好城市環境。
伊春市人大、市委宣傳部、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政府辦有關負責同志,伊春森工集團有關負責同志,各縣(市)區人大、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環保委委員代表,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和備案審查諮詢專家,物業企業代表,新聞單位等參加了發布會。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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