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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不讓行救護車的司機,已接受處罰
2020-11-04 10:31:10 來源:牡丹江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程廣濤 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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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4日訊 任憑後面的救護車如何鳴笛,前方的轎車巋然不動。近日,一則抖音視頻引起不少網友的關注。11月2日,轎車司機來到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隊東安大隊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

  10月31日,抖音上的一則16秒的短視頻,引發了很多網友的評論。視頻中,救護車前方有一輛白色轎車,停車等候通行信號。救護車在後方一直鳴笛,但轎車始終沒有讓行。視頻引發諸多網友的評論,紛紛對駕駛人的行為表示譴責。視頻顯示,事情發生在牡丹江市東五條路新安街路口。網友向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隊舉報後,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隊東安大隊與轎車司機取得聯系。11月2日,轎車司機來到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隊東安大隊,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後,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熱點問題】

  問: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救護車,會受到如何處置?

  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超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的記3分罰200元。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記3分罰200元。

  問:避讓救護車違反交規,是否會受到處罰?

  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條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

責任編輯: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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