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9日訊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市民早已習慣在網上進行各種物品交易。
如果有第三方作為保障,交易過程基本不會出現問題;如果沒有第三方,將會埋下很多隱患。
大慶市一名男子,在網上收集求購人的聯系方式,他謊稱自己有對方所需的二手物品,讓一些人信以為真。
當被害人付款後,他要麼信息不回,要麼拒接電話,要麼將對方的微信拉黑。
短短一年的時間,共有27位市民被騙,涉案金額11000餘元,他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求購物品
付款後被男子『拉黑』
生活中,很多市民都有購買二手物品的經歷,在各大網站和微信群,各種求購信息市民早已屢見不鮮。
去年3月,趙玲(化名)需要一件生活用品,她覺得,如果買新的實在浪費,還不如買一個二手的。
趙玲聽朋友說,在一個網站上發布求購信息,效果特別好,便注冊了賬號,發布了求購該物品的信息。
不久,一名男子聯系趙玲,說他有趙玲需要的二手物品,正著急出售,隨後,發了一張圖片給趙玲,問她感覺怎麼樣。
看完圖片趙玲覺得,該物品特別新,看起來很不錯,便想和其進行交易。
男子表示,要想購買這件物品,需要先付費,他再把貨發給趙玲,問趙玲願不願意。
趙玲覺得,先付錢風險太大,如果對方不給自己發貨,該怎麼辦?
對此,男子表示,先付費沒有任何風險,因為紅包發到他的微信裡。
而微信號是通過綁定銀行卡進行實名制認證的。如果他不講誠信,趙玲可以報警,警方很容易找到他。
趙玲感覺對方的話很有道理,很快付了費,並將地址告訴給男子,然後在家裡等候這件物品郵寄過來。
令她沒有想到的是,該物品卻遲遲沒有寄到。她隨後聯系該男子,發現自己已被對方拉黑。
無奈之下,趙玲撥打110報警。
屢次得手
有27人為男子轉賬
實際上被男子騙的,不止趙玲一人。
2019年1月至12月,共有27位市民,被這名男子所騙,涉案金額11000餘元。
其實,男子的騙術,並不高明。他通過在網站收集求購物品人的聯系方式,然後用微信聯系對方,謊稱有被害人所需的物品。
為了讓大家相信自己有發貨能力,男子在網上下載被害人所需物品的照片,再通過微信發給對方。
當被害人覺得男子發的商品不錯,他便要求對方,通過微信轉賬或發紅包的方式,先支付貨款。
收到錢後,男子要麼不回信息,要麼電話拒接,要麼將對方拉黑。
今年1月,男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男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產共計11000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
鑒於其在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對其可以從輕處罰。
男子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只是,一切都已太遲,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若無保障
盡量當面驗貨付款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隨著網絡的不斷發展,網購已成很多市民的一種生活方式,這其中,就有微商。
一般來說,微商通過朋友圈發布物品,市民相中哪款物品,只要發紅包,對方便會發貨。
由於沒有第三方平臺作為保障,這種交易很容易出現問題,比如,發了紅包,而對方並不發貨,此前,本報曾報道過多起類似的案例。
很多網上二手物品交易,和微商的交易方式很相似,均沒有第三方作為保障。
在部分市民眼裡,對方的微信,已經經過實名認證,把錢發給對方,肯定不會出現問題。
問題是,很多騙子使用的微信,並非自己的實名認證,而是在網上花錢購買。
此種情況下,倘若市民把錢轉給對方,將很難追查到當事人。
本報在此提醒,網上購買物品,在沒有第三方作為保障的情況下,不要輕易接受先付錢再發貨的交易方式。
購買二手物品時,盡量同城交易、當面驗貨並付費,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