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6日訊(王志濤 記者 包海多) 五常一名村民在禁獵期和禁獵區捕鳥,涉嫌非法狩獵罪。

10日,五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在興隆鄉巡護森林,對永發村村民史某家進行依法檢查,當場查獲蘇雀22只、麻雀25只、大山雀7只和粘網等獵捕工具。
經審訊,史某交代使用粘網獵捕野生鳥類,供自己食用的犯罪事實。史某在禁獵期和禁獵區使用禁獵工具獵捕野生鳥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
目前,史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責任編輯:張廣義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