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官方通報!哈市雙城區人民法院法官郝劍遭報復殺害
2020-11-17 16:58:24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佘雨桐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東北網11月17日訊(記者 佘雨桐) 17日,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法官郝劍遭報復殺害情況。

通報。

  2020年11月13日12時許,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周家人民法庭負責人郝劍法官在該法庭的收發室被犯罪嫌疑人吳德仁持刀捅刺,經搶救無效死亡。吳德仁當場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對該案正在進行偵辦。

  犯罪嫌疑人吳德仁是郝劍法官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2020年7月8日,其妻子關某某以吳德仁經常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吳德仁離婚及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該案由郝劍法官承辦,並於2020年8月1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雙方於1987年1月19日登記結婚,近幾年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打仗。2020年7月3日,被告將原告打傷,原告向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東官派出所報警,經雙城區人民醫院診斷關某某右耳鼓膜穿孔。原告在訴訟中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被告承認其家暴行為並對原告主張離婚表示同意。二人有共有房屋一處,原告主張該房屋價值16萬元,被告在開庭時予以認可。雙方自2018年5月起開始養豬,2018年7月,其兒子、兒媳加入。2019年、2020年共賣豬得款53萬餘元,並有存欄育肥豬100頭、價值約50萬元。對賣豬款數額和存欄豬價值,雙方在開庭審理時均表示認可。被告主張養豬是與兒子、兒媳共同進行,與原告無關,且兒子、兒媳投入較多。原告認為,案涉養豬的最初投入為雙方家庭財產,其後采取自繁自育方式,並提供了村委會關於家庭共同養豬的證明。被告主張有家庭債務20萬元,但未舉示證據,原告在開庭時認可夫妻共有債務10萬元。

  在調解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本案事實、證據,依照關於離婚和夫妻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雙城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9月17日作出判決:准予關某某與吳德仁離婚;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房屋一處歸吳德仁所有,吳德仁給付關某某房屋折價款8萬元;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家庭共同債務10萬元,由二人各承擔5萬元;吳德仁給付關某某家庭養豬收益20萬元。

  吳德仁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法院重新審判,改判其給付關某某房屋折價款6萬元;關某某負擔家庭共同債務7萬元;不應給予關某某養豬收益20萬元。

  11月13日上午,吳德仁收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定於11月19日開庭審理本案的通知,攜帶家中的一把剔骨刀,到法庭找郝劍索要原告關某某提交給法庭的房產證。郝劍當天有6起案件需要開庭,第一起案件審理結束後,郝劍接待了吳德仁,告知其房產證需待案件二審結束後方能返還。法庭的另一位法官也向吳德仁進行了釋法解疑。待第二起案件庭審結束時已是中午,郝劍未及用餐即准備第三起案件開庭。在此期間,吳德仁將郝劍拽到法庭收發室,用隨身攜帶的剔骨刀捅刺郝劍法官左胸1刀,再次捅刺時被在場人員制止。在場人員當即報警並聯系救治,待120急救人員到達,確認郝劍已經死亡。

  郝劍,1964年7月出生。1995年到雙城區人民法院工作,先後擔任經濟庭書記員、助審員、監察室副主任、城郊法庭審判員、民一庭副庭長、農豐法庭負責人、周家法庭負責人,二級法官。參加法院工作25年,對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自2011年以來,累計審理案件2500餘件。先後被雙城市政府授予全市檔案先進工作者、雙城市委政法委授予創建優良經濟發展法治環境工作先進個人、哈爾濱中院授予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標兵、雙城區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連續八年被評為哈爾濱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並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