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5日訊 11月24日,牡丹江海事局召開2020年度新聞發布會,通報我市2020年水上交通安全形勢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船舶防污染工作相關情況,並就社會關心問題答記者問。
據介紹,今年牡丹江海事局制定了『5+1+1』預防預控與應急指南,在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風上實現由事後被動應對水上突發事件向事前主動預防預控險情事故質變。同時,積極做好汛期防臺防汛工作,通過定點駐查、巡航檢查、夜查等形式開展安全檢查,確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持續穩定。此外,該局與多部門聯合印發相關監管制度並實施,全力打贏河長制工作中船舶污染防治攻堅戰,並與市環境保護局共同印發相關建設規劃,建立實施牡丹江河湖船舶污染監督長制。
據悉,牡丹江海事局還建立鏡泊湖旅游船舶安全監管新模式,實現『船舶定位及跟蹤』『一鍵報警』『船員動態管理』『氣象水文監測』『船舶防污染管理』等綜合性水上安全與防污染監管功能,形成牡丹江鏡泊湖水上交通安全『動靜結合』的全新執法模式,實現『安全隱患精准治理,突發事件高效處置』。
同時,探索新業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形成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水上新業態管理工作新格局。並紮實推進『一網通辦』行政業務辦理,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推進『放管服』改革。今年該局圓滿完成了全年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有效維護牡丹江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全年未發生水上交通安全險情和船舶溢油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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