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0日訊(丁兆勇 記者 霍梟涵)經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日前,佳木斯市出臺了《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向社會公布。《條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以地方性法規形式規范群眾文明祭祀行為,在黑龍江省是首創。
《條例》強調,制定本條例的初衷是為了樹立文明祭祀新風,鼓勵和倡導文明、綠色祭祀,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提出堅持教育引導、疏堵結合、源頭治理的原則,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使用祭祀用品等活動進行規范。
《條例》倡導采用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無污染、生態環保的鮮花、植樹、網絡、祭文、集體祭祀、代祭代掃等方式進行祭祀。建議殯葬服務機構為居民提供祈福牆、追思紀念房間等文明祭祀場所。鼓勵居(村)民委員會在清明節、中元節、春節等傳統節日期間組織開展集體祭祀活動,為文明祭祀提供便利。
除正面引導外,《條例》還對祭祀用品生產銷售和群眾隨處焚燒兩方面問題進行了規范。據立法課題組工作人員介紹,《條例》規定佳木斯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強化了源頭治理。但也考慮到沒有先例且缺乏上位法支橕,沒有一步到位實施全域禁燒,而是劃定禁止區域,並根據社會發展情況對禁止區域作出調整,明確要求在禁止區域內不得焚燒、拋撒各類祭祀用品。
為強化監督管理,《條例》明確了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公安、應急管理(消防救援)、林業和草原等部門的工作職責,有針對性對違反條例行為提出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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