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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陰霾走進陽光 "檢民"協作讓"事實孤兒"不孤單
2021-05-14 08:55:13 來源:大慶網  作者:肖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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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5月14日訊 面對新聞中出現的夫妻之間的命案,當父母一方被殺,另一方入獄時,這個家庭裡的孩子該何以為家?為了讓『事實孤兒』走出陰霾,走進陽光,日前,市檢察院與市民政局共同簽署了《關於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信息通報及合作救助機制的意見》。

  《意見》明確了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中可能遇到屬於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6種情形;規定了檢察機關向民政部門移送信息、協助民政部門調查、辦理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救助手續,以及民政部門向檢察機關反饋相關情況的具體程序等。

  什麼是『事實孤兒』?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周偉介紹,『事實孤兒』正式名稱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失聯等情形之一,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失聯等情形之一的兒童。

  『通過與市民政局的溝通,我們了解到,大慶市自2019年7月對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就有了相關的救助政策,但是由於政策知曉度低、當事人陷入家庭悲劇後存在回避態度、未成年人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等原因,使得由刑事案件導致的「事實孤兒」普遍隱蔽性較強、自救能力較差、難以讓人發現。』周偉說。

  目前,市檢察院與市民政局已篩查出16名『事實孤兒』,這16名未成年人中,除1人因生母有撫養能力不符合條件、1人因非本地戶口不能在大慶申請、3人因家庭原因未落戶暫時不能申請外,其餘11人均已納入保障體系,或者正在程序辦理中。按照相關政策,這11名孩子平均每人每月可以領取到1000多元的救助金。對於因未落戶不能納入保障體系的3個孩子,檢察機關也聯合了當地民政部門、村委會,積極協調給予他們臨時性救助並持續關注。對於非本地戶口的1名兒童,檢察機關也通知其監護人向所在鄉鎮(街道)申請救助。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