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政務·政策  >  政策
搜 索
低保等社會救助審核權限將下放至鄉鎮(街道)
2021-07-29 07:42:35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張立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解決『有權批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無權批』問題

低保等社會救助審核權限將下放至鄉鎮(街道)

  黑龍江日報7月29日訊 為優化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流程,有效解決審核確認工作中『有權批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無權批』問題,省民政廳印發了《關於實施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穩妥推進具備條件地方按程序將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確保權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按照《指導意見》,各地要堅持『依法依規、責權明確』『便民為民、依靠人民』『完善機制、規范管理』『放事放權、不放監管』四個下放原則。縣級民政部門除下放低保、特困供養等審核確認權限外,原職責不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除承接低保、特困供養等審核確認權限外,原職責不變。縣級民政部門加強監督指導,堅決防止一放了之、監管缺位。

  《指導意見》規定,各地要落實『讓申請受理更方便、調查審核更優化、救助確認更高效、動態管理更規范』的工作任務,村(居)民委員會或協理員、網格員等一線工作人員,應主動為申請社會救助有困難的服務對象提供代辦服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受理社會救助申請,最大限度簡化需要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實行一次公示,對沒有異議的救助申請家庭,可不再進行民主評議。對特困人員、短期內經濟狀況變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

  《指導意見》強調,縣級民政部門要統籌做好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救助審核確認工作的監督指導,要加強『事前』指導,『事中、事後』監管,健全投訴舉報機制,對存在重大異議的審核確認結果,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級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健全『誰受理、誰負責,誰調查、誰負責,誰確認、誰負責』的工作機制。村(居)民委員會應設立群眾代表參與民主評議,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

  《指導意見》要求,9月30日前,具備條件的市(地)、縣(市、區)民政部門要組織開展權限下放相關工作;各地民政部門要依托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等基層經辦機構,通過購買服務、增設公益崗位等方式調整充實鄉鎮(街道)工作力量。要通過各類平臺加強政策宣傳,幫助困難群眾知曉和了解申請渠道、確認主體、辦理流程、工作時限等相關內容。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