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日訊(王健 記者 佘雨桐)酒後開車上路,還對執法民警拳腳相向。近日,黑龍江肇源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姜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襲警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21年3月30日22時30分許,肇源縣大興派出所接到大興中學某教師報警,稱有人開車闖入學校將校門撞壞,民警立即趕赴學校。到達學校後,民警依法向姜某表明身份並進行詢問,經調查,姜某酒後駕車,將學校大門撞壞闖入尋人。
詢問期間,姜某多次挑釁、威脅、辱罵、毆打民警,被民警制服並被當場抓獲。
經大慶市公安局刑事技術大隊檢驗,當日姜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31.5 mg/100ml。
案件在肇源縣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姜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姜某使用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襲警罪。被告人姜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接受處罰,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姜某犯數罪,應實行數罪並罰。
被告人姜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扣押車輛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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