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3日訊(記者 佘雨桐)近日,哈鐵法院審結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被告人崔某酒後在火車站候車室毆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輕傷,犯故意傷害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今年2月,被告人崔某酒後在哈爾濱東站二樓候車室按摩椅處休息時,與同樣喝完酒的李某閑聊時發生爭吵,爭吵昇級後崔某將李某打傷。被害人報警後,民警在候車室內將被告人崔某當場抓獲。經鑒定,被害人雙側鼻骨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被告人崔某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官提示: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進步,人民的素質和法律意識普遍提高,在面對言語挑釁、辱罵、語言攻擊等行為時,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決,在自己無法解決時可以向公安部門尋求幫助。武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而且極有可能將事情推向無法挽回的境地,一時的衝動換來的極有可能是法律的嚴懲。
責任編輯: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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