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城管辦印發《哈爾濱市廣場舞噪音擾民整治工作指導意見》。哈市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措施,治理廣場舞健身活動導致的噪聲問題。

采取定點定時定人監管與不定時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對早晚兩個時段的廣場舞健身活動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及時處理噪聲擾民案件。對拒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活動超時、噪聲超標、反復擾民的廣場舞健身團體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或屢改屢犯的,予以取締。
按照相關標准限值,在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區域,晝間6時至22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55分貝,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45分貝。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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