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狹路相逢勇者勝。可要是狹路遇狗誰能獲勝呢?
騎車在小路行駛。突然跑出一條沒拴繩的寵物狗。為了不撞到狗急忙剎車,車是停住了可是人卻住了院。
已經說過無數次了,遛狗要拴繩,怎麼就記不住呢!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民宋某是一名電梯維修工。他到某小區維修電梯,騎車經過一條小路,在剛拐過一個路口時,突然從路邊跑出一條小狗。為了躲避小狗,宋某急忙剎車。車是停住了,宋某卻摔倒了。
宋某摔倒時是肩膀先著地,造成鎖骨骨折,被送到了醫院。經診治,僅手術費就花了2萬多元,可狗主人只付了檢查費用及1千元後,便不再提剩餘醫藥費的事。宋某找對方商談,對方表示要走司法程序。宋某向東安區法院起訴,要求狗主人賠償7萬5千餘元。
審理過程中,雖然宋某摔倒與小狗突然竄出的危險行為有因果關系,但狗卻沒有直接接觸到宋某,因此狗主人該承擔多少責任成為本案的一個關鍵點。
承辦法官作原被告調解工作,耐心地講法理、情理、道理。經過多次協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狗主人給付宋某各項賠償4.3萬元。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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