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2日訊 (黃慶 王浩冰 記者包海多) 近日,一輛吉普車好端端停在自家的小區旁,不料『禍從天降』,高空拋落的垃圾袋將該車前風擋玻璃砸壞,並險些傷到無辜路人。冰城警方接到群眾報警後,迅速查明案情,並依法對高空拋物者采取刑事拘留。


7月24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南市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停在樓下的私家車前風擋玻璃被砸碎了。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開展調查工作,在現場,民警發現停在道外區南十七道街人行道上的一輛白色吉普車前風擋玻璃破裂,車右前車胎地上有一個白色塑料袋,裡面滿是生活垃圾。
根據現場情況,民警推斷極有可能是樓上居民拋下的生活垃圾將車窗砸碎,民警將垃圾袋打開,裡面有吃剩下的香瓜、西瓜皮、紙屑等,通過民警的細心搜尋,發現了一張購物小票,經仔細辨認,為某超市結算單。
民警圍繞這張購物小票開展工作,迅速鎖定了樓上居民郭某(女),郭某家的住址就在案發現場所在樓房的8樓,民警按照地址來到郭某家了解情況,開門的是郭某的婆婆於某,經過深入調查,該案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原來,7月24日早上,兒媳郭某早已上班,於某便讓兒子將垃圾袋拿到樓下扔掉,兒子下樓時並沒有將垃圾袋拿走,於某一氣之下將裝滿垃圾的塑料袋,從8樓家中窗戶扔了下去,正好砸在了樓下吉普車前風擋玻璃上。
隨後,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於某傳喚至南市街派出所。經審,犯罪嫌疑人於某對其高空拋物致使車輛損壞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於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高空拋物罪為: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請廣大市民切勿圖一時方便,高空拋擲物品,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