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渠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保障基本民生用品的超市、藥店、糧油店、菜店等以外的經營性場所全部關停。
二、紅事緩辦,白事簡辦,不聚餐、不聚會,嚴禁人員聚集。
三、公交、出租、長途客運等公共交通工具暫停營運,全縣居民非必要不離縣,違反規定擅自離縣造成疫情輸出擴散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對木蘭縣木蘭鎮實行交通管制,非必要不出行,京撫路木蘭鎮過境段禁止車輛停靠載客離境。
五、精准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措施,對木蘭鎮香江水岸小區按封控區管理,足不出戶,服務上門。木蘭鎮其他小區居民每2天每戶外出1人采購生活必需品,小區內禁止聚集。疫情防控人員、公共服務人員、生產企業從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憑有效證件(證明)掃碼出入。木蘭鎮村屯及其他鄉鎮村屯按管控區管理,村屯只保留一個出入口,設服務站,嚴格執行防疫規定。
六、陽性感染者所在單元居民實行集中隔離,所在小區居民實行居家隔離。如違反防疫規定,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與陽性感染者有相同軌跡的人員要向社區申報,主動居家隔離。廣大居民要有序配合全民核酸檢測,拒不參加核酸檢測的一律調為黃碼。嚴禁惡意造謠傳謠、謊報瞞報疫情、發布不實信息。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9月24日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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