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時,安全保障一定要做好,一旦發生任何意外,都可能危及健康,乃至生命。今天案例中的二人本是師徒關系,可是因為一場意外,雙方對簿公堂,徒弟更是對師父避而不見、不聞不問。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一起去看看!
拜泉縣的劉某是一名老瓦匠,曾帶過多名徒弟。李某曾在劉某處學徒,二人是多年的師徒關系,一直相處融洽,有活兒的時候都會叫上對方一起乾。2020年4月,李某與他人簽訂了建房承攬合同,叫上了師父劉某一起乾,可沒想到……在施工過程中,李某駕駛的鏟車側翻,撞到了正在工作的劉某,致使劉某左足開放性骨折,後評定為9級傷殘。
劉某受傷,可此時李某不僅不主動賠償,還對劉某避而不見。劉某將李某起訴至拜泉縣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給付劉某各項賠償款合計17.4萬元。可是李某不履行判決。劉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與申請執行人劉某的兒子共同前往被執行人李某家中,經過多番查找,在田地裡找到了正在乾農活的李某,並將其傳喚至拜泉縣法院。

執行法官從申請人兒子處了解到,劉某受傷後,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也從未探望過師父。多年的師徒感情蕩然無存。考慮到雙方多年的感情,執行法官從師徒情的角度勸解被執行人,無論是否能籌到錢償還,都不要放棄這難能可貴的師徒之情。經過長時間的勸說,被執行人動容地說:『錢是要還的。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道理,我還是懂的。我這個活是三家合伙乾的,現在就打電話找另外兩方,想辦法籌錢,肯定把錢還上。』

不到一天的時間,被執行人李某就給付了全部執行款。師父終於在徒弟手中拿回了賠償款,也算是不枉師徒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