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道外區部分道路通行方向的通告
哈公交規〔2021〕28號
為進一步提高微循環道路通行能力,緩解區域交通壓力和停車供需矛盾,充分發揮支路微循環作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2021年11月17日起,將對南八道街、南九道街、北九道街、北十道街、南十道街、南十二道街、北十二道街、小南陽巷、小保定街、地靈街等道路實施單向交通調整,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南八道街(南勛街至豐潤街),只准許由南勛街往豐潤街單向通行;
南九道街(太古街至靖宇街),只准許由太古街往靖宇街方向單向通行;
北九道街(靖宇街至地靈街),只准許由靖宇街往北地靈街方向單向通行;
北十道街(友誼東路至地靈街),只准許由友誼東路往地靈街方向單向通行;
南十道街(靖宇街至南勛街),只准許由靖宇街往南勛街方向單向通行;
南十二道街(南勛街至靖宇街),只准許由南勛街往靖宇街方向單向通行;
北十二道街(靖宇街至友誼東路),只准許由靖宇街往友誼東路方向單向通行;
北十二道街(錢塘街至江畔路),只准許由錢塘街往江畔路方向單向通行;
小南陽巷(德勝街至南七道街),只准許由德勝街往南七道街方向單向通行;
小保定街(保障街至小南陽巷),只准許由保障街往小南陽巷方向單向通行;
地靈街(北十二道街至北七道街),只准許北十二道街往北七道街方向單向通行;北十二道街友誼東路至錢塘街改為雙向通行。
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上述通行規定,對違反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特此通告。
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