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應指布〔2021〕15號
當前,我省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強化我市『外防輸入』工作,全市應急管控狀態從11月4日零時起延長至11月10日24時,在繼續執行佳應指布〔2021〕13號、佳應指布〔2021〕14號的基礎上,現將有關規定再次通告如下。
一、請廣大市民非必要不離佳,確需離佳的,必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可出行,減少本市內跨區域流動;凡涉疫地區抵(返)佳人員必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無檢測報告的人員進行落地核酸檢測,結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動,同時進行風險評估,並分類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等管控措施,拒不執行防疫政策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廣大市民要時刻關注涉疫信息,嚴格落實『雙報告、雙報到』要求,密接、次密接、同行軌跡及涉疫地區旅居史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屯)和單位報備,並配合做好管控。如有瞞報、未報、遲報或不執行防控措施的,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及時掌握本單位涉疫地區抵(返)佳人員信息,督促其向社區報備,出現漏報的,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非疫區抵(返)佳人員需加強自我健康管理,實行居家健康監測7天、核酸檢測1次管控措施。
三、全市公路防疫服務站、客運站、火車站、飛機場對抵(返)佳人員繼續嚴格執行測溫、驗碼、查驗涉疫地區人員核酸檢測報告等措施,對風險人員實行閉環管控。
四、零售藥店堅持使用『沃填報』,應急管控期間,禁止出售退燒、止咳、抗病毒類藥品,發現購買人員,需登記信息並第一時間報告所屬社區。對於擅自銷售此類藥品的藥店,依法予以吊銷許可、堅決取締。個體診所暫停營業。
五、醫院等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預檢分診、防院感等制度,對就診者嚴格測溫、驗碼,加強門急診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學史問診,發現有涉疫地區旅居史等情況的患者,立即進行核酸檢測,並落實相應管控措施。對不嚴格執行的,嚴肅追責問責。
六、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構及公安司法行政監所等繼續實行全封閉管理,停止探視活動;殯葬服務機構繼續暫停守靈、告別、祭掃等服務。
七、景區景點嚴格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實行測溫、驗碼進園,應急管控期間暫不接待佳木斯行政轄區外的旅游團體和游客,對外地來佳旅游和自駕游人員全部勸返。
八、從嚴落實邊境口岸地區各項防控措施,強化『人、物、環境』同防,全面做好進口物品核酸檢測和環境消殺處置,嚴厲打擊偷渡、夾帶、闖關、越界捕撈等違法犯罪活動。
九、全市棋牌室(麻將館)、洗浴、影院、劇院、歌廳、舞廳、足療店、按摩院、游戲廳、劇本殺、桌游吧、網吧、室內體育健身場所、室內兒童游樂項目、位於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等空間相對密閉的場所繼續暫停營業7天。全市寵物店、寵物醫院等寵物相關經營類場所暫停營業7天。
十、全市大型會議、論壇、培訓、宗教、賽事、展銷促銷等活動及游園、集市、文藝演出、廣場舞等聚集性活動繼續暫停7天。確需舉行的要嚴格報批,未經審批舉辦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一、全市大中小學校學生共同居住的家人,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正在隔離的,學生須線上上課;教職員工原則上不得離佳,確需離佳的提級審批,返佳後嚴格落實核酸檢測、隔離管控等措施後方可返崗。
十二、繼續嚴格落實守好『村屯門』防控措施,嚴防外來人員進入,村民盡量減少外出,嚴禁舉辦『流水席』等聚集性活動,造成不良後果的嚴肅處理。
十三、繼續嚴格落實公交車、出租車掃碼(驗碼)、測溫、戴口罩、消殺等措施,本公告下發後7天內公交車按乘載量70%限定人數,錯時錯峰乘坐,倡導7天內減少乘坐公交車,嚴禁出租車前排載客,對違規者停業整頓。
十四、全市廣大市民要自覺主動接種第一針、第二針和加強針疫苗,做到『應接盡接』。要進一步提高自我防護意識,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各項防疫規定,用好防疫『三寶』,使用公勺公筷,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實履行好社會責任和個人法律義務,築牢全民防疫屏障。
廣大市民朋友們,面對復雜嚴峻的疫情形勢,讓我們攜起手來,築牢抗擊新一輪疫情的堅實屏障,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持續鞏固好我市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守護好我們的幸福家園。
本通告自11月4日零時起施行,視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
佳木斯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