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6日訊 昨日,記者從市民政部門獲悉,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實踐活動,為切實解決群眾在辦理一些涉及提供婚姻登記證書的事項中遇到的難題,方便群眾辦事,全市各婚姻登記處已全面開展補領婚姻登記證書業務。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市民日常生活中使用到婚姻登記證書(結婚證書、離婚證書)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新中國建立以來,婚姻登記證書已歷經多個版本,有的舊版婚姻登記證書沒有當事人照片,沒有記載當事人的身份信息;有的雖記載了當事人的身份信息,但隨著時間推移,其記載的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當事人實際情況也有不一致情況;還有的個別群眾已將婚姻登記證書遺失,這都將影響當事人日後辦理戶口遷移、房產落戶、遺產繼承、公積金提取、車輛過戶等事項,帶來諸多不便。對此,市民政局部門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全面展開婚姻登記證書補領工作。
哪些情況需要補領婚姻登記證書?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婚姻登記證書遺失、婚姻登記證書無照片或無當事人個人信息、婚姻登記證書所記載信息與當事人實際情況不一致(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等情形可補辦證書。
補領婚姻登記證書的,雙方當事人需要持原婚姻登記證書(不包括遺失情形)、戶口簿、身份證、照片等補辦要件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處或者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
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在任意法定工作日都可補辦婚姻登記證書。根據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為減少人員聚集,各婚姻登記機構已全面開通登記預約服務,請有補辦需求的市民通過電話或網絡提前進行登記預約。市民可登錄;全國婚姻登記預約服務平臺(https://hygl.mca.gov.cn/#/),或通過『支付寶App』搜索『民政通』進入預約平臺,進行婚姻登記網絡預約。針對老年人等網絡預約存在困難的,也可通過電話向婚姻登記處進行電話預約。
市民政部門提醒:由於不同情形補領婚姻登記證書所需要提交的要件有所不同,加之當事人不同情況下還可能涉及提交其他證明材料或公證委托材料,為此建議市民在補領婚姻登記證前提前向婚姻登記處進行諮詢,從而避免徒勞往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