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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呢?堵住下水管,近一年半無法使用下水.....
2021-11-17 15:16:01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一樓車庫被污水浸泡後,業主怒封管道。樓上6戶居民近一年半無法使用下水。
鄰裡之間本應和和氣氣,為什麼會發展到這樣的程度?
2020年6月,李某發現自家庫房的下水管道彎頭損壞,庫房被污水浸泡,便嘗試與樓上6戶業主協商,然而過程卻並不順利,協商未果。李某一氣之下對下水管道做了臨時性封堵,致使整棟樓的下水無法使用。
此後,樓上6戶業主多次找到李某協商,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但這場鄰裡糾紛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2020年11月,雙鴨山市寶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李某協助6名原告修復破損的下水管道,維修費用由原告承擔。
判決後,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認為其損失應由樓上6戶業主承擔。
二審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李某沒有按判決履行義務,6位原告到法院申請執行。

此時,因下水不通,6戶業主已在外租房一年。執行乾警組織雙方當事人到現場研究管道修復辦法,同時制定《執行現場突發情況預案》,指派三名司法警察到場維護秩序,如李某拒不配合,將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11月3日,被執行人李某和其他6戶業主依約來到現場。在將近2小時的執行過程中,雙方就管道如何接、管材質量、維修費用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李某協助原告修復管道,維修費用由原告承擔。
4日下午管道修復完畢,6名業主終於能夠回到久違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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