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7日訊(傅悅 記者 杜筱)11月17日,哈爾濱全域降為低風險地區。記者從哈爾濱市疾病預防中心了解到,從今天開始,哈爾濱市新冠疫苗將重新恢復大規模接種工作。
接種對象包括3歲以上未接種人群、21天以上未完成2劑次接種人群,以及已經完成2劑次半年以上可接種第三劑的人群。其中,3-11歲人群將按照轄區相應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接種。如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相關問題,可撥打12320哈爾濱衛生健康熱線諮詢,也可查看哈爾濱市疾控中心公眾號10月29日發布的《哈爾濱3-11周歲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須知》。
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的必要性?
11月11日晚,鍾南山在以『結伴同行,推動全球城市治理現代化』為主題的全球市長論壇全體大會上表示:新冠疫苗兩劑接種完了,還要補種第三劑,無論全病毒滅活疫苗或mRNA疫苗,一療程後半年體液免疫功能均明顯下降。
因此為了保障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有必要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為什麼要開展3-11歲人群新冠疫苗接種?
答:預防新冠肺炎最好的辦法是接種疫苗。兒童接種新冠疫苗有以下四方面的考慮。第一,預防發病。新冠流行早期,兒童感染率比較低。如今,隨著新冠肺炎的全球大流行和持續傳播,兒童感染率不斷上昇。在部分國家,現在兒童的發病水平和去年年底成人發病水平已經接近,甚至增加。這意味著過去的認識需要改變,兒童群體也需要疫苗進行保護。第二,隨著兒童感染率上昇,兒童中重癥或者死亡病例時有發生,疫苗可以有效降低重癥和死亡率。第三,感染新冠病毒的兒童也是一個傳染源,而這部分人群日常聚集程度高,管理難度大,容易造成聚集性疫情的發生。第四,通過疫苗接種建立免疫屏障、實現群體免疫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目標,這樣可以降低甚至阻斷疾病的流行。兒童也是人群的一部分,本身也是群體免疫工作中的重要一環。
3-11歲人群接種新冠疫苗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對於未成年人,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需要監護人陪同兒童接種新冠疫苗。
在接種新冠疫苗前,第一,監護人有必要了解疫苗的知識、接種的流程和孩子的健康狀況。第二,監護人需要簽署疫苗接種知情同意書,要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第三,按照轄區相應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接種。
在接種新冠疫苗過程中,第一,請帶好兒童的預防接種證、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第二,監護人在現場要如實提供兒童目前的健康狀況和過去既往接種的禁忌證,讓接種醫生做判斷。第三,如果兒童特別緊張的話,監護人需要做好心理疏導工作,謹防兒童可能會出現的心因性反應。第四,要配合當地防控工作,嚴格做好監護人與兒童的個人防護。
在接種新冠疫苗後,監護人要陪同兒童在接種現場留觀30分鍾,避免兒童劇烈運動。在接種現場或回家後,如兒童出現不適癥狀,要及時向接種單位報告,必要時及時就醫。
3-11歲人群接種新冠疫苗的同時,如何做好接種其他疫苗的統籌安排?
3-11歲兒童接種新冠疫苗後,如需再接種其他的疫苗,需間隔14天以上;如已經接種了其他的疫苗,則需要間隔14天以上再接種新冠疫苗。但需注意,如果遇到被動物咬傷或者有意外傷害等情況,須接種狂犬病疫苗和破傷風疫苗時,可以不考慮上述時間間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