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9日訊 (記者 楊帆)記者從哈爾濱市人社局獲悉,從2021年11月22日起,哈爾濱市區(呼蘭、阿城、雙城區除外)將啟動2021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工作。
一、補貼對象和條件
對經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年滿45周歲的女性、年滿55周歲的男性就業困難人員(『4555』人員)實現靈活就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社會保險補貼。
二、補貼標准及期限
補貼標准按哈人社規〔2020〕9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全市『4555』人員靈活就業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按每人每年2196元標准執行,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主城六個區『4555』人員靈活就業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標准為:基本醫療保險補貼9.5%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按每人每年1248元執行,6.5%繳費的按每人每年853元執行,5%繳費的按每人每年656元執行,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補貼。
補貼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5年。
三、辦理要件
(一)首次申報
1.戶口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
4.銀行卡(折)號復印件;
5.個人承諾書。
(二)再次申報
1.身份證原件;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
3.銀行卡(折)號復印件(無變動可不提供);
4.繳費單據(查不到繳費信息的需提供);
5.個人承諾書。
一般無需申請人提供個人社會保險繳費單據。如電腦查不到個人相關信息等情況,確需本人出具的,在受理過程中另做要求。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社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站提出申請;
(二)社區工作人員通過相應信息數據系統初步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補貼申領條件。對篩查不合格的,及時告知申請人;
(三)對篩查合格的,申請人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登記備案表》,與社區簽訂《靈活就業協議》,並在個人承諾書上簽字;
(四)社區工作人員將申報信息錄入《哈爾濱市就業網絡管理系統》,通過就業網絡系統完成補貼辦理工作。
五、辦理時限
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7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六、因為疫情原因,對2020年未及時辦理補貼的,可納入2021年辦理工作,予以申請補辦。
七、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申報社會保險補貼:
(一)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
(二)已注冊營業執照的;
(三)被用人單位錄用並簽訂勞動合同的;
(四)享受財政供養的;
(五)其他不屬於領取社會保險補貼情形的。
八、溫馨提示
1.對部分申請人符合辦理條件,但由於某種原因,社區無法受理的,需要申請人到街道(鄉鎮)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辦理。
2.對在本地參保但戶籍不在本地的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材料,到就近社區(街道)辦理。
3.『4555』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到街道、社區申報社保補貼時,請按照有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掃碼、測溫,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離,聽從工作人員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