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歲的老人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而且這還不是老人
第一次求助法院
百歲老人還能遇到什麼難事呢?
當然是贍養問題
老人有幾位子女?
現在又在何處安享晚年?
小編帶大家一同踏上
百歲老人的維權之路
這位百歲老人趙某,是一位育有七名子女的母親。現在本是該頤養天年的時候,可是因為年紀大了和兒女們都合不來,近年來一直在養老院生活。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早在2002年就將七名子女訴至法院。當時法院審理,判決七名子女每人每月給付老人100元贍養費。隨著時間推移,原定的贍養費已經不夠老人的生活支出,於是,2017年老人再次將七名子女訴至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七名子女每人每月給付老人300元贍養費。
自法院判決下達後,老人七名子女中的六位都按時付給老人贍養費,然而女兒胡某芳卻始終未盡子女之責,一直沒有履行義務。無奈之下,如今已經101歲的老人再次找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其女兒胡某芳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到老人的申請後,立即對被執行人胡某芳進行財產查詢,緊盯反饋結果,並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胡某芳的銀行賬戶及網絡資金進行了凍結,只要扣劃回來,就能將案件執行完畢。
可是,執行法官覺得,這樣了結案件似乎缺少了點兒什麼。有沒有比直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更好的方法來化解老人與子女間的糾紛呢?強行采取措施會不會使本已脆弱的母女親情更加雪上加霜呢?道理不講清,即便這次贍養費給了,下次呢?
幾經思索,執行法官再次聯系了被執行人胡某芳。聽說法官是給母親要贍養費,胡某芳趕緊解釋說,自己在農村,生活條件也不好,無力負擔。
圖片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明確說明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以及不履行義務將承擔的法律後果,被執行人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接著執行法官又耐心地和被執行人胡某芳說:『您也有孩子吧?您也希望您的孩子有孝心吧?父母是孩子的榜樣,您孝敬您的父母,同樣您的孩子也會孝敬您。您雖然生活條件差,可您母親的贍養費本就不多,沒有這筆錢你讓她拿什麼生活呀!』
聽到執行法官這樣說,還要以生活拮據為由拒絕支付贍養費的胡某芳,再也說不出什麼話了。胡某芳表示,她將積極承擔起贍養母親的責任,主動履行給付贍養費的義務。
11月20日,被執行人胡某芳將執行案款近4000元匯到了法院的賬戶,執行法官當天就將執行案款支付給了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