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調整風險人員管控措施及賦碼轉碼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區、縣(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專班,市直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集中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規范和要求的通知》(黑疫指辦發〔2021〕162號)、《關於動態調整『龍江健康碼』賦碼轉碼規則的通知》(黑疫指辦發〔2021〕226號)、《關於建立風險人員排查長效機制的通知》(黑疫指辦發〔2022〕2號)和《關於精准做好2022年春運期間群眾返城返鄉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黑疫指辦發〔2022〕25號)等有關規定,市指揮部決定,對我市風險人員管控措施及『龍江健康碼』賦碼轉碼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於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管控措施。
(一)對密切接觸者,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14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2、7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或適當增加檢測頻次〔間隔?24小時〕)』的管控措施。
(二)對次密切接觸者,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2、7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或適當增加檢測頻次〔間隔?24小時〕)』的管控措施。
二、關於風險人員『龍江健康碼』賦碼轉碼。
(一)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龍江健康碼』賦紅碼。
(二)對實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龍江健康碼』賦黃碼。
(三)對入境返哈人員居家健康監測期間『龍江健康碼』賦黃碼。
(四)對符合解除隔離管控和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各區縣(市)要及時進行轉碼。
三、市指揮部此前規定有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未作規定的按原規定執行。
各區縣(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專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既不能打折扣、搞變通,更不得層層加碼、搞『一刀切』,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實有力度、執行有溫度,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哈爾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