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鑒於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為持續強化『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工作力度,構築強大的群防群控戰線,確保全市人民共渡安全祥和溫馨新春佳節,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舉報逃避卡口查驗、故意隱瞞中高風險地區行程信息、在隔離或監測期間不按管控政策要求擅自外出以及其他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線索的(已排查確認的除外),經核實確認屬實,視情對第一舉報人給予1000至10000元不等獎勵,並對行為人依法依規嚴肅懲處。
二、對於以下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懲處。
1.以衝卡、偽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虛填行程信息、套用他人健康碼(行程碼)以及其他方式逃避卡口查驗的。
2.域外抵返東寧不按規定向所居住社區(村)報備的;瞞報、虛報行程信息(特別是風險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含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的。
3.集中隔離、居家管理、居家健康監測以及封控小區(含管控區內的封控單元)居民,不按規定進行隔離監測,擅自外出、聚集的。
4.拒絕公安和疾控部門開展疫情流行病學調查或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的。
5.納入應檢范圍、無充分理由不參加統一組織核酸檢測的。
6.在網絡、公共場合捏造、散布、傳播虛假疫情信息的。
7.出入公共場合、社區(村),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檢查、身份登記、規范佩戴口罩的。
8.其他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
三、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解除日期另行通告。
舉報電話:
光明所 0453-3621011
奮斗所 0453-3622260
綏陽所 0453-3721257
三岔口所 0453-3731110
大肚川所 0453-3761045
老黑山所 0453-3771232
道河所 0453-3751194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