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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機構編制工作更好服務龍江振興發展
2022-02-21 07:30:00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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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黑龍江日報2月21日訊 近日,省委印發《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省委編辦負責人就《規定》出臺的目的意義、主要內容和貫徹落實等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請介紹出臺《規定》的目的意義

  答:機構編制資源是重要政治資源、執政資源。機構編制工作是黨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加強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建設、深化機構改革、優化黨的執政資源配置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省委高度重視機構編制法治建設,許勤書記對進一步提昇機構編制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出明確要求。

  《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明確了機構編制工作的領導體制和權限、程序、責任、要求,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機構編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規定》的頒布實施,對於完善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統籌乾部和機構編制資源,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制度和組織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規定》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答:《規定》以《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黨內法規為基本遵循,包括總則、領導體制、動議、論證、審議決定、組織實施、監督問責、附則,共八章48條。《規定》突出了不折不扣貫徹落實《條例》、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機構編制服務保障和制度創新,圍繞推動全省振興發展、統籌乾部和機構編制資源、提昇機構編制使用效益,規范全省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為構建我省機構編制法規制度體系立柱架梁。

  問:《規定》圍繞落實《條例》明確的機構編制工作四個基本環節,作出了哪些細化落實?

  答:四個基本環節是《條例》的重要內容。《規定》依據《條例》及其釋義有關規定,從操作層面對動議、論證、審議決定、組織實施作出了具體細化落實:

  『動議』環節,對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機構編制工作動議情形、分析研判等作出細化規定。

  『論證』環節,對各級黨委、編委的論證職責作出細化,明確各級編辦組織研究論證的具體方法,重大問題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

  『審議決定』環節,規范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提出機構編制事項申請的程序、行文方式和申報方案等事項,明確審批機構編制事項的主體、權限、程序和要求等,機構編制重大問題應當由黨委(黨組)或編委集體討論決定。

  『組織實施』環節,明確各級黨委應當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區機構改革、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方案,按程序報批後方可組織實施。

  問:《規定》對健全組織實施環節的制度機制作了哪些完善?

  答:《規定》依據中央有關文件規定,對各部門各單位『三定』規定、建立編制統籌調配和動態調整機制、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等作出具體細化。此外,結合我省實際還補充完善了有關內容。如,加強機構編制法治建設,貫徹編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協同推進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制定、執行、監督和宣傳培訓等工作。規范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的統計報表、統計臺賬和統計資料管理等制度,確保機構編制基礎數據信息及時更新、真實准確、完整有效。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由各級編辦負責管轄范圍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按照規定開展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等。

  問:《規定》對健全完善監督問責環節的制度機制提出哪些要求?

  答:《規定》明確: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對本地區本部門機構編制管理和監督負責。堅持預防與懲治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督查相結合,上級黨組織監督與內部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相結合,將監督檢查貫穿於機構編制管理全過程。

  《規定》還專門明確: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應當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預防機制。重點對具有機構編制決策權、審批權的領導乾部以及機構編制工作人員,加強機構編制紀律教育。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違紀違法問題查處情況通報機制,發揮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問:如何抓好《規定》的貫徹執行?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規定》印發後,關鍵要指導推動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及機構編制部門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把各項規定落實到位,讓制度落地生根。

  一是抓好學習宣傳。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和機構編制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規定》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將其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黨校(行政學院)課程,通過舉辦研討班、培訓班等形式,做到各級領導乾部熟知、機構編制乾部精通、其他黨員乾部知曉,增強機構編制法治意識,提高機構編制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結合貫徹執行《規定》,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要抓緊梳理現行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圍繞機構編制工作動議、論證、審議決定和組織實施等環節研究細化程序辦法,不斷完善配套制度,增強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要嚴格按照機構編制工作權限和程序研究機構編制事項,著力提昇全流程各環節規范化管理水平。加強對《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不斷提昇機構編制法規制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

責任編輯: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