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為前妻,被告為前夫的女性朋友,第三人為前夫。面對這樣的官司,很多人都自動腦補出了『狗血』劇情。夫妻雙方離婚後,前妻索要婚姻存續期間前夫偷偷轉給女性朋友的錢。前夫竟給520賦予了全新解釋:500元是隨禮的錢,20元是用來湊吉祥數的。這樣的說辭誰會信?
這荒唐的一幕就發生在張女士身上。張女士與本案第三人原系夫妻關系,經法院審理,判決張女士與第三人離婚。判決生效後,張女士發現了第三人在與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贈送給趙女士2萬餘元錢的證據,遂將趙女士為被告、前夫為第三人告至法院,要求趙女士返還這筆錢。
雞西市滴道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原告張女士向法庭提交了微信支付交易明細證明一份,共31頁,證明從2017年5月11日至2020年4月4日,第三人向被告趙女士轉款50筆共計2萬餘元。原告張女士、被告趙女士、第三人對爭議錢款的來龍去脈進行了激烈辯論,原、被告互不讓步,第三人火上澆油,不斷將矛盾激化。
原告訴稱:案件所爭議的款項是其與第三人婚內的夫妻共同財產,第三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私自將錢款贈與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其財產權。並且行為本身亦有悖於公序良俗,被告應全額退還該筆錢款。
被告辯稱:案件所爭議的款項有第三人找她辦學歷的錢、有幫他隨禮的錢,並且其與第三人的金錢是相互往來關系,她也給第三人轉錢了。
第三人陳述:與被告的金錢往來是朋友間的正常交往,500元是隨禮的錢,20元零錢是湊個吉祥數字。原告沒征得其同意,私自獲取其手機微信的轉賬憑證,該證據不應被法庭采用。
520、1314、3344……多筆轉賬記錄,法官當庭拿計算器加完原告提交的轉賬記錄,又一筆一筆計算被告提交的微信轉賬截屏。
查清事實後,法庭經征得當事人同意,開始組織調解,但原、被告互不讓步,第三人火上澆油,對立情緒嚴重。法官綜合運用『背對背』『面對面』的調解方式,釋法明理,分別做當事人思想工作,用耐心和責任心化解當事人心中的凝重和焦慮,原被告對抗情緒有所緩解,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原、被告共同確認第三人轉給被告18000元,被告同意將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半即9000元,返還給原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