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慶安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共查獲2名違法行為人,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治安秩序。

3月7日下午,『網約車』司機宋某岩(男,26歲,慶安縣慶安鎮人)駕駛私家車輛載4名乘客從哈爾濱南崗區返回慶安縣,當宋某岩駕車行駛至某村屯路口時停車,並聯系慶安縣內出租車駕駛員鄒某良(男,49歲,慶安縣建民鄉人)將此4名乘客轉乘帶入慶安縣內。意圖躲避慶安縣高速路疫情防控檢查卡口的檢查工作。宋某岩和鄒某良在轉換乘客期間,被慶安縣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發現並制止,而後宋某岩駕車逃離現場,鄒某良被當場控制。
經工作,慶安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將宋某岩、鄒某良查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2人分別予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均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對違反法律規定,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懲處。
責任編輯: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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