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付小彥,作為包保拉林鎮的領導,對拉林鎮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應急准備不足、工作銜接不暢、落實疫情管控措施不力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五常市政府副市長魏本玉(非中共黨員),作為分管文教衛生工作的領導,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對五常市拉林鎮中心學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不嚴不實、五常市第二人民醫院『哨點』作用發揮不到位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五常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忠濤,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忠國,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實、監督檢查、跟蹤問效不到位,對五常市拉林鎮中心學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不嚴不實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張忠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忠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常市拉林鎮中心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邙靜波,對學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抓得不嚴不實,組織部署、跟蹤問效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學生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情況,導致多名師生交叉感染,造成嚴重後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五常市衛生健康局黨委書記、局長包立山,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實、監督檢查、跟蹤問效不到位,對五常市第二人民醫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哨點』作用發揮不到位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常市第二人民醫院黨支部書記、院長許彥雙,對醫院管理混亂,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哨點』作用發揮不到位,導致未能及時發現患者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情況,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五常市拉林鎮黨委書記王銳,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伊雪松,落實屬地責任不力,對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存在麻痺、懈怠思想和僥幸心理,應急准備不足,工作銜接不暢,未能做到『早快准嚴細實』,未及時有效阻斷疫情傳播,導致疫情擴散,王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伊雪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拉林鎮政府副鎮長佟剛,作為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履職不力,對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力,落實隔離管控措施不及時、不嚴格、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常市五常鎮黨委書記王國彬,在五常鎮第七輪區域核酸檢測工作中,工作部署不力,組織落實核酸檢測規范化操作不到位,導致核酸檢測樣本送檢時間滯後,造成未及時向群眾發布核酸檢測結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