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30日訊 3月28日,大慶市城管局燃氣科公布了大慶市首次《燃氣企業信用評價結果》。針對2021年全市區范圍內73家燃氣企業進行信用評價,其中有4家未營業,1家停業。在營業的68家企業,評分均在87分以上。也就是說,大慶市所有在營業的燃氣企業的信用評價都是優良,為『紅榜』企業。
據了解,今年1月1日,《黑龍江省城鎮燃氣經營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辦法中明確,『燃氣經營企業信用評價』是指對燃氣經營企業的綜合評估,包括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安全管理、客戶服務、投訴辦理、智能化建設、社會影響等涉及企業信用的綜合評價。評價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級別。
優良:紅榜企業,評價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合格:黃榜企業,評價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間;不合格:黑榜企業,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
市城管局燃氣科將依據燃氣經營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對燃氣經營企業進行分級管理。對於『紅榜』企業,會在新燃氣項目申報上給予優先辦理和政策支持,促進優秀企業健康發展。對於『黃榜』企業,將督促企業認真進行整改,提昇供氣服務水平。上『黑榜』的企業,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對於連續2年列為『黑榜』的企業,市城管局燃氣科還會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直至退出燃氣市場。
那麼,是不是上了『紅榜』就可以高枕無懮了呢?
不是的。辦法規定,燃氣經營企業信用評價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評價直接列入黑榜企業名單。
1.燃氣經營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供氣安全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3人及以上重傷的。
2.燃氣經營企業擅自停業、歇業、棄管,經燃氣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不合格的。
3.燃氣經營企業擅自停氣、造成居民用戶用氣困難,引起大規模群眾集體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上訪2次及以上,經核實確實存在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企業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
4.燃氣經營企業超期使用燃氣經營許可、違規經營燃氣的。
5.經核實燃氣經營企業在評價過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
此外,因燃氣經營企業原因引發大規模用戶群體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上訪1次,經核實確實存在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企業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當年紅榜企業參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