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黨風政風·連麥律師】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怎麼辦?
2022-04-22 14:37:22 來源:黑龍江黨風政風熱線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黨風政風熱線》開通連麥律師版塊,在這裡,主持人與律師帶大家一起了解法律常識,解決煩心事兒!

  為了保障僱傭關系雙方的利益,通常會簽訂勞動合同,規定雙方的義務與職責,有利於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雙方又沒有續簽合同,該如何處理?很多網友想諮詢,用人單位會不會單方面辭退勞動者呢?

  對此,今天的《黨風政風熱線》節目現場連線了黑龍江鼎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潤邦。劉律師表示:『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均無意向解除勞動關系時,在未對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變更的情況下,視為雙方按照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原條件」包括工作內容、工資報酬、勞動紀律、勞動條件等內容,但不包括原勞動合同期限。』

  劉律師提示: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到期之日一個月內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公司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在前一勞動合同終止之日後勞動者提供勞動的第一天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否則視為公司與員工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法律責任。至於後一勞動合同的內容除了期限應視為與原勞動合同一致。

  【黨風政風熱線小提示】

  勞動合同的續簽與不續簽,關系到勞動者未來的生活與工作,處理不當也會涉及到損害與賠償。提示大家仔細閱讀合同期限,及時處理相關事項。

  你有所需,馬上就辦!如果您有意見、建議要提出,歡迎通過極光新聞APP《黨風政風熱線》留言區或撥打電話0451-82898110反映線索。黑龍江廣播電視臺《黨風政風熱線》期待您的參與!

責任編輯: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