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抵(返)伊人員
不主動報備實行有獎舉報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學、精准、快速追溯排查重點人員,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嚴密防線,伊春市伊美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自7月11日起實行疫情防控線索有獎舉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舉報獎勵范圍
(一)截至當日的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抵(返)伊人員未按規定主動向社區(村)、住宿賓館和單位報備的人員,經查情況屬實,一次性給予舉報人獎勵500元。
(二)隱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接觸史、暴露史的。與通報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有過密切接觸史隱瞞不報的,經查情況屬實,一次性給予舉報人獎勵500元。
(三)發現未按要求嚴格執行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管控措施,管控期間私自外出活動的人員,經查情況屬實,一次性給予舉報人獎勵500元。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采取當面報告或撥打熱線電話等方式進行線索提供。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姓名、聯系方式、現居住地址、違反疫情防控政策行為等情況。
三、線索獎勵標准
1.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同一線索涉及兩人以上舉報的,獎勵首位舉報人;兩人以上聯合舉報的,按一件次舉報線索獎勵。
2.線索舉報人的相關信息,我們將嚴格保密。
3.負有排查管控工作職責、從我區內部流調排查信息中獲取信息及通過違法手段獲取有關信息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四、舉報電話
有獎舉報電話:0458-3607728受理群眾舉報的涉疫情違法違規線索後,將及時與舉報人聯系,並開展調查核實,經查屬實的予以獎勵。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違法違規線索,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舉報人應當如實舉報,配合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責任。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伊美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解釋。
伊美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