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5日訊 日前,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牡丹江市本年度失業補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保障范圍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請符合條件人員盡快申請。
據了解,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保障范圍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即: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按照國家、省政策要求,失業補助金與失業保險金不能同時領取,即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份內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因此,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期間,領取完個人最後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後,於次月仍處於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另外,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個人原因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所在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足一年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一直處於失業狀態,可在此期間內申領失業補助金。對於失業保險參保形式為農民工且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可以申領臨時生活補助。
據介紹,牡丹江市城區和綏芬河市失業補助金標准為340元/月,所轄海林市、寧安市、穆棱市、東寧市、林口縣為300元/月。當月申領,次月發放,按月發放,最長不超過6個月。農民工臨時生活補助標准參照本地城市低保標准發放,最長不超過3個月。符合條件的,於審核通過次月起通過代發銀行按月將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發放至失業人員申請時填報的銀行卡中。
為進一步優化申領方式的服務保障工作,失業補助金落實『免跑即領』,即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全程實現個人網上申領。申領人員可手機下載龍江人社App或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找到【失業補助金】選擇最後參保地後,按照提示頁面信息,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即可輕松完成申請。對於網上申請有困難的人員,可諮詢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經預約後本人持身份證、銀行卡或社保卡現場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