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不全也能辦公證?』近日,市民宋先生來到大慶公證處,想要辦理一般事務性委托公證,結果發現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沒有攜帶,然而工作人員卻給予了正常受理,並告知宋先生可以享受『容缺辦理』服務,只需要按照《公證容缺受理清單》要求,在公證書出具前補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即可。
面對這樣的服務,宋先生說:『「容缺受理」服務真是太貼心了,還有《公證容缺受理清單》作提示,只要在出證前補齊材料就可以,不僅節省了辦理時間,還不用來回多次往返公證處,簡直太方便了。』
那麼,什麼是『容缺受理』服務呢?『容缺受理』就是在關鍵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公證人員先行受理申請,部分缺失的次要輔助性材料由當事人在領取公證書前補齊,這樣便有效解決了人民群眾辦證『來回跑』『沒時間』『來不及』等問題。
『容缺受理』這項服務政策,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公證容缺受理清單》更是融合了大慶公證處多年的努力實踐和辦證經驗。在該項服務舉措出臺之前,大慶公證處就已經開始探索『容缺受理』工作,先後推出了出生、親屬關系、婚姻等涉外公證事項的『容缺受理』嘗試,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今年,根據司法部《關於優化公證服務更好便民利企的意見》,並結合『能力作風建設年』的活動要求,大慶公證處相繼推出了『六辦』服務舉措,『容缺受理』服務便是其中的一大亮點,切實解決了當事人在公證辦理中的實際困難。
大慶公證處本次推出《公證容缺受理清單》是全省首份,《公證容缺受理清單》為『容缺受理』服務提供了更為規范的解釋和說明,清單中清晰列明了材料容缺即可受理的20項公證事項和可『容缺受理』的證明材料等,明確告知了申辦公證時應提交的材料及補交時限,讓群眾辦事明明白白。
以公證事項中的城市房屋所有權委托、親屬關系為例,其中,城市房屋所有權委托可『容缺受理』的證明材料有4項,分別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轉委托的,需提交原委托書公證原件;申請人的婚姻狀況材料(離婚/喪偶/未婚核查);共有人的書面證明。親屬關系可『容缺受理』的證明材料有3項,分別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授權委托書、死亡證明原件(需有復印件)。
近年來,大慶公證處不斷優化辦證流程,鞏固『我為群眾辦實事』成果,推出了『網上辦』、『容缺辦』、『我幫辦』等一系列服務舉措,最大程度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路』,為企業和群眾節省時間成本,真正站在辦事群眾的角度上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懮,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新形勢下的辦證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