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草案)》
高質量立法 織密醫保基金安全網
黑龍江日報11月1日訊 近日,省醫保局發布2022年第三期曝光典型案例。在典型案例中,一醫院車接車送誘導醫療消費、將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參保人員收治入院被罰,涉及醫保基金89754.08元。
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其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醫療保障制度健康持續發展。為落實省委有關要求,將醫保基金納入法制保障,進一步加強我省醫療保障基金籌集、運行、經辦、使用全鏈條的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龍江人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將制定《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列入年度立法計劃。省人大常委會機關也將其列為今年5項攻堅破難任務之一。
10月31日,省政府向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作了《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並提請會議審議。
《條例(草案)》共8章61條,明確規定對醫療保障基金實施全鏈條全面監管,還完善了監管體制機制,強化了源頭管理,規范了基金使用,創新了監管方式,補充了法律責任。呈現出五大亮點:一是強化了醫療保障基金籌集、運行、經辦、使用的全流程、全鏈條監督管理。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際中的突出問題,對基金使用檢查稽核、基金運行監測預警、建立定期對賬制度、足額安排城鄉基本醫保補助資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方面,以地方性法規形式作出規定。三是體現改革要求,將國家新出臺的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支持『互聯網+醫療』發展等改革措施寫入《條例(草案)》。四是堅持外部監督與定點醫藥機構及個人自律相結合,明確構建以信用管理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醫療保障信用主體實施分級分類監管,並規定了醫療保障領域嚴重失信認定標准和嚴重失信懲戒措施。五是法律責任更嚴格,補充設定行政處罰。對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以外的單位騙取醫保基金,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協助他人騙取醫保基金,以及定點醫藥機構未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或者未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或者將應當由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轉由參保人員承擔等違法行為,依法補充設定行政處罰,強化法律震懾和責任追究。
11月1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