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民政局獲悉,2022年1月1日起,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標准提高到2585元/人月,增幅達10%;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准提高到2255元/人月,增幅達36.7%。哈爾濱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准在東北地區4個副省級城市居首位。
此次提標惠及哈爾濱市1600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對象范圍為,具有哈爾濱市戶籍的0至18周歲孤兒;享受保障的孤兒成年後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本科高校連續就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孤兒標准執行。同時,哈爾濱市民政局明確,孤兒基本生活費不計入孤兒監護人的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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